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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,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更多地是交給市場來完成
職業資格證亂象叢生
僅在商業、服務業人員中,需要就業準入的就有營業員、鑒定估價師、醫藥商品購銷員、中藥調劑員、冷藏工等幾十種。
從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首批山寨社團至今,已曝光的667家山寨社團中僅有3家被注銷,其余644個山寨社團仍繼續存在。在這其中,一些山寨組織私下通過組織活動、吸收會員、設立分支機構的方式斂財,其日常主要業務就是給會員單位人員頒發各類培訓證書。原來的資格證書現在改頭換面變成了培訓證書,不用考試就能直接拿證,前提是要繳納數額不等的教材費、會員費、培訓費等。
統計數據顯示,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制度改革前,一個行業可能有十幾種甚至幾十種職業資格認證。職業資格過多,一方面抬高了創業就業門檻和準入限制,另一方面,也容易導致一些機構借機斂財,通過辦班、教材、考試來收取高額的培訓費、教材費、考試費,增加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的負擔。僅在商業、服務業人員中,需要就業準入的就有營業員、鑒定估價師、醫藥商品購銷員、中藥調劑員、冷藏工等幾十種。
工程建筑行業無疑是資格證亂象的重災區,僅靠“掛證”就能獲得不菲收益。所謂“掛證”就是證書持有人把證書和章都放在對方公司,雙方簽訂勞動合同,但實際上不用去企業上班。以注冊造價師為例,每年的掛靠費用在3萬元左右。通過這種方式,一些不具備實際資質的單位,就能像合格單位一樣參與到工程招投標中來,屢見不鮮的“掛證”現象為工程安全埋下了不少隱患。
我國的職業資格許可制度始于1994年,當年,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被寫入勞動法,并被譽為“科學評價人才”的一項制度。1995年1月17日人事部印發《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》,提出開展職業技能鑒定,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,是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提出的“科教興國”戰略方針的重要舉措,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一項戰略措施。
如今,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已走過了20多年。幾乎各個行業都從職業資格許可中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誘惑,各種職業培訓、資格考試遍地開花。隨著“考證熱”的泛濫,與之相關的教材出版也經久不息,特別是一些打上了“職業資格許可教材”的書籍,動輒發行數百萬冊,成為一些部門“小金庫”的重要來源。
制度改革循序漸進
今后準入性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,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。
“一定要依法管住亂設職業資格的"手",真正建立起職業資格清單管理制度。各部門要從全局考慮,清楚地認識到清理職業資格對于激發市場活力的意義。”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露,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、人身安全、食品安全以及環境安全等,原則上都應該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,政府負責做好服務和監管。至于水平類資格評價,應按照市場化原則處理。
此次會議上,國務院決定在已取消的27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基礎上,再取消招標師、物業管理師、市場管理員、插花員等47項職業資格。至此,國務院取消的職業資格已達319項,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總量比本屆政府成立之初已減少50%以上。
實際上,早在2007年,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布了《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》,針對當時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,決定集中開展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清理規范工作。
而隨后的幾年,職業資格證書不但沒有得到有效清理,反而愈加泛濫成災。統計顯示,截至2013年,全國各地區、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達到了1100多項,其中,國務院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有560多項,地方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有570多項。
2014年8月12日,國務院出臺了《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,取消了包括房地產經紀人、企業法律顧問、國際商務專業人員、注冊資產評估師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、土地登記代理人、注冊稅務師等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。據人社部消息稱,各部門設置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還有84項,其中不符合國務院要求的將繼續取消,對各部門自行設置、沒有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的大量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,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取消合并。此后,國務院連續3年取消了職業資格證。
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要不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這樣才能持續激發市場活力,有利于創業創新。清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空間仍然很大,要持續不斷地推進下去。今后準入性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,必須要有法律法規的依據,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。目前的各類職業資格認定還需要進一步清理,去污存清。
職業資格認證走向市場
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,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更多地是交給市場來完成。
取消各種資格證,并不代表否定職業資格證制度本身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,職業資格制度的改革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取消,應該是多了要減少,不規范的要規范起來。從就業創業的角度來看,提高勞動者技能也是產業轉型升級、增質提效的非常重要的一方面?,F在面臨就業難和招工難的局面,普通勞動者就業難,而企業卻招不到高技能的人才。為了解決這一難題,需要通過職業資格制度的施行來推動專業能力和技能水平的提高。
有業內專家表示,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,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更多地是交給市場來完成。在素以“工匠精神”聞名于世的德國,職業資格證書主要由各個行業協會負責,考試由雇主、學員、培訓機構三方參與,實現了學習與培訓、職業資格認定與市場化評判的有效結合。事實上,職業資格認證的標準是多層的,既有民間的標準,也有行業組織的標準,還有作為第三方的認證團體的標準。在這里,國家行使對職業資格認證的公共職能,職業資格主管部門、行業主管部門不直接設立職業認證,不開展職業資格認證評價、考試等活動,而是更加突出對職業資格認證的間接管理。
長期以來,政府組織的職業資格考試等認證,耗費了大量資源和管理成本,而且,在真實的市場需求驅動下,很多執業者實際并未取得國家認證,導致認證有名無實。資格認證的下放將帶來政府與社會邊界的更合理確定,在減少政府不當干預的同時發揮社會力量、民間力量為政府分憂。在下放后,建立起市場化、社會化的信用機制,強化消費者權利保護機制,鼓勵消費者通過合法途徑投訴,懲治那些嚴重違規的專業人士,建立一個職業人士公平、透明競爭的市場,讓更尊重職業道德和操守的人在競爭中脫穎而出,讓那些違法者付出巨大成本,從而把職業道德的經濟價值體現出來,促進整個專業化服務和中介市場的良性演進。
因此,目前我國政府在職業資格認定上不斷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,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,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,也將進一步為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創造便利條件。這不僅有利于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,而且將職業資格認定的功能更多地交給市場,會使現有的“證書市場”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。這樣,人才的含金量也將隨之大大提高,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的活力才能有效地被激發出來。